在加州,被解雇的雇员最难克服的一个心理障碍就是 - 我为这个企业服务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竟然被突然解雇? 原因很简单,因为加州雇佣法的一个基本概念是"at-will employment。" 也就是,除非有特殊的协议,雇主有权利解雇雇员, 雇员也可以随时离开雇主, 雇佣双方有充分的解除雇佣关系的自由权利,无需任何原因。
在"at-will employment"这个基本前提下, 雇员只有证明雇主的行为是“wrongful termination”或者是“retaliation,” 才能证明雇主的解雇行为不正当。 什么是wrongful termination呢?Wrongful termination就是雇主解雇雇员是因为一些法律不允许的 原因,比如是因为雇员的年龄,性别,性取向,族裔,残疾,怀孕, 宗教信仰,政治观点等等。一般来说,证明wrongful termination最大的难点就是难以证明雇主解雇雇员的动 机是这些法律不允许的原因。 因为雇员有向法院证明雇主这些违法动机的举证责任,英文叫做" bear the burden of proof。" 这和一般的劳资纠纷不同,在劳资纠纷中, 一般来说雇主有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有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发放工资, 这样雇员的举证责任就减轻了很多,胜诉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另外一点就是,雇员要证明雇主的"动机," 而动机是属于心理活动的一部分,是很难证明的, 只能通过环境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来证明。也就是说在这类案件中, 越多的环境证据能够证明雇主的“违法”动机, 雇员的胜诉可能性就越大。
Retaliation是指雇员因为向公司内部投诉或者公司外部 举报一些公司的违法行为而被解雇, 或者因为拒绝进入不安全的工作环境, 要求劳工保险等而被解雇等等。这在加州法律中也是不被允许的。
一旦"wrongful termination"或者"retaliation"的控诉成立, 雇员可以获得wrongful termination期间的工资和由此而承受的" emotional distress"方面的赔偿。
另一方面要说的是正当的雇员解雇程序。如果雇主有员工手册, 一般要按照员工手册规定的程序解雇雇员。雇主在解雇雇员后, 要按照联邦和加州的法律给雇员发放关于失业福利金, 保险金以及失业健康保险的信息的通知。 但是雇主并没有义务直接给雇员提供失业救济金和继续给雇员提供健 康保险, 雇员需要根据雇主提供的信息自己和政府或者保险公司申请。另外, 雇主不能拖欠被解雇雇员的工资,否则会被处罚。
Lee & Li, Attorneys a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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