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

加州劳工法系列之一:员工有查看员工档案和工资记录的权利

在我所代理一些雇主理他工的纠纷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小雇主对于加州劳工法中关于企业主员工档案和工资记录的要求所知甚少,甚至因为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了处罚,所以在这里想给各位加州雇主简单讲解一下员工这两方面的权利。

所有在职员工和已离职员工都有查看自己表现或者其他员工抱怨、控诉自己的档案的权利。员工离职以后,雇主不得立即销毁员工档案,而是至少要保留员工档案三年。员工向雇主提出查看的书面申请后三十天内,雇主必须允许员工查看档案。如果员工想要复印自己的档案,雇主必须同意,但员工要支付复印档案的费用。

有一些档案不在员工可以查看的范围内,雇主可以拒绝员工的查看要求。比如说,在员工申请工作阶段雇主联系员工之前的工作单位得到了一些reference,员工没有拿到这些reference的权利。再比如,如果员工涉及到一些刑事调查,这些刑事调查记录不在员工可以查看的范围。另外,如果员工已经因违反劳工法将雇主告上法庭,员工则没有在诉讼期间查看档案的权利,则需要通过法庭的证据发现程序(Discovery)才可以获取档案。

在职员工和已离职员工都有查看自己工资记录的权利。根据加州劳工法的要求,雇主每个月至少要给员工发两次工资。雇主在支付员工工资的同时,必须给员工提供详细的工资记录,其中包括员工工资的小时数、每小时薪资、总工资、各项联邦和州的扣额以及净收入等。如果雇主没有给员工提供按照法律有求的工资记录,雇主要接受罚款。

员工当然也有查看自己工资记录的权利。员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向雇主提出查看要求,一旦员工提出查看要求,雇主必须在21天内满足员工的要求,允许员工产看工资记录。


另外,如果雇主没有员工的工资记录以及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支付各项就业税(Employment Tax),加州的就业发展部(EDD)很可能对雇主个人追责和重罚。

Disclaimer: The contents of this article are intended to convey general information only and not to provide legal advice or opinions.

加州睿骋律师事务所 rui attorneys 位于美国加州硅谷中心 downtown San Jose,事务所主要从事公司法、地产法、财产遗产法、税法以及国际税法等领域。

Michael Lee 律师 睿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Michael Lee律师曾经效力于美国国税局的法务部、美国联邦检查机关以及美国联邦法院,他对美国的政府部门运作以及法院都非常了解和熟悉。他的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公司商业法、个人财产遗产法和税法等。在公司商业法方面,他非常擅长帮助企业建立符合美国法律规定、节税省税的公司结构,以及帮助企业规避各项法律风险。在个人财产规划方面,他熟知国际税法以及充分了解国际人士财产规划的特殊性,尤其擅长为同时拥有海外资产和美国资产的客户做登陆美国前的财产税务规划以及登陆后的资产总体规划和税务分析。

Xiaowei Li 律师 睿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Xiaowei Li律师曾经多年服务于美国的跨国企业公司,对美国公司法以及企业运作、合同签订等企业日常问题有非常专业的见解。她长期为美国加州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帮助这些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降低法律风险以及服实际困难,涉及公司法、劳工法、合同法、商业法等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她主要的企业客户包括建筑开发商、建材公司、地产公司、财务贸易公司、高科技公司、餐厅和Cafe、医生诊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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