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

贾跃亭美国建信托是真是假?听加州律师逐条解析

近日,新浪科技就贾跃亭在美国建立不可撤销信托一事件采访了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李晓薇律师,李晓薇律师也就此事件发表了自己作为一个专业律师的观点。以下内容转载自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 郑峻发自美国硅谷
  “贾跃亭美国信托文件曝光,胜利大逃亡!”这一爆料本周迅速成为了媒体关注焦点和网络讨论热点。爆料者自媒体“顾颖琼博士”声称,自己从洛杉矶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拿到了贾跃亭为家人创建不可撤销信托的草稿文书,显示贾跃亭计划为一个女儿留出7500万美元(接近5亿人民币)的资金,以逃避未来的债务诉讼。
  但乐视控股和贾跃亭迅速发表声明,声称贾跃亭和家人从未在海外成立所谓信托资金,这份英文资料全部造假,用“YT Jia”的简写签名更是无脑造假,并宣称要在中美两地对顾颖琼提起诉讼。而顾颖琼则对媒体表示,自己不怕乐视诉讼。
  那么这份爆料的信托草稿文书究竟有多少真实性,贾跃亭的反驳理由是否站得住脚?不可撤销信托究竟是用于什么目的,如果贾跃亭真的转移财产,中国的乐视债权人能否追诉到美国申请执行?
  带着这些问题,新浪科技采访了美国加州睿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执业律师李晓薇,对顾颖琼爆料的信托草稿和贾跃亭的反驳进行了逐条解析。李晓薇认为,这份信托草稿的真实性存在诸多疑点,从信托管理人选择和信托成立的地点选择等方面来看,显得非常不专业和外行。但她也认为,如果贾跃亭真的在海外成立此类信托转移资产,中国债权人要在美国申请执行会非常困难。
  以下是新浪科技对李晓薇律师的采访实录。
  新浪科技:你看了这份爆料的贾跃亭不可撤销信托文件,觉得真实性有多高?
  李晓薇律师:我们不能直接说这份文件是真是假。但从一个专业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份爆料的贾跃亭信托草稿文件存在很多疑点,或者说看起来有些外行。
  第一,这份爆料的不可撤销信托文件最大疑点是,上面显示贾跃亭选择了他的太太甘薇和Tiffany Jia (可能是贾跃亭的女儿)作为信托管理人,这是一个比较不明智的选择。虽然配偶、子女和其他近亲属可以作为不可撤销信托的管理人,但对于有资产保护作用的不可撤销信托,我们一般都不建议选择这些人为管理人,而是建议选择相对中立的管理人(Neutral-Third Party Trustee)。
  贾跃亭建立不可撤销信托的目的之一可能是进行资产保护,把自己的一部分资产和其他个人资产进行分离。如果贾跃亭真的选择了妻子和女儿如此密切亲属关系的人为信托管理人,就有可能陷入欺诈性资产转移的漩涡。
  第二,从法律和税务的角度来说,贾跃亭选择把这个信托建在美国加州可能也不算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加州法律关于欺诈性资产转移的法律规定在美国所有州当中算是比较严格的,尤其是在信托中的资产为现金等流动资产的情况下,贾跃亭在选择在哪个国家以及美国的哪个州建立信托进行资产保护是相对灵活的,可以选择相关法律相对松弛的国家或州。另外要考虑的问题是在哪里建立不可撤销信托会在税务上会有更多的好处,尤其是信托中的资产能产生收入和收益的情况。
  第三,草案中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数字错误,将7500万美元打成了75,000,00。不过,这样的低级错误在美国律所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在有英文表述75 millions。按照爆料,这只是一份草稿,出现输入错误也是正常的。
  我觉得,一种可能性是这份文件真实性存疑,因为结合目前所报道的贾跃亭的实际情况一般的财产规划和资产保护律师应该不会做出这样的建议和安排。另一种可能性是贾跃亭对这方面缺乏了解,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可能不具备在财产规划和资产保护方面的相关经验。至少如果我们律师事务所来承接此委托时,我们会建议贾跃亭为他的不可撤销信托选择其他更为中立的管理人,而且最好在海外(美国以外)或美国其他州(加州以外)设立。
  新浪科技:通常来说,此类保护资产的客户会把不可撤销信托建在哪些州或者海外地区?
  李晓薇律师:这个要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来定,律师需要了解客户的资产构成、远期近期目标等,然后对客户做出建议。比如说,内华达州是一个比较受欢迎的州,因为它有较有利于资产保护人的相关法律,而且州税政策方面又非常好。如果是海外信托,一些岛国也是比较受欢迎的选择。如果选择加州建立不可撤销信托做资产保护,则一定要经过专业律师的建议和指导。
  新浪科技:还有一个疑点,爆料者表示,贾跃亭这个信托是从法乐第未来(Faraday Future)的资金池打入。这合理吗?
  李晓薇律师:个人的资产不应该和公司的资产混为一谈,公司是一个单独实体,公司经营者应该维持独立的公司账户和个人帐户。如果法乐第不是LLC或S Corporation等pass-through entity,而是C Corporation,那这个问题就更为严重。如果法乐第是C-Corporation,哪怕贾跃亭是法乐第的唯一持股人,那么他也应该先把这笔钱从法乐第的账户通过正常的公司分配(工资或红利)转移到自己的账户,然后再注入个人建立的不可撤销信托,而不能直接从法乐第公司账户注入个人所建的信托。
  新浪科技:贾跃亭辟谣的一个理由是文件上签名是缩写“YT Jia”,这个反驳站的住脚么?
  李晓薇律师:从律师的角度,这种签名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如果他平时签名就是YT Jia,那么这样签也是有法律效力的。美国法律并不要求文件签名使用全名,我们有的客户签名更加随意,甚至是中文签名也是可以的。不过,签名越简单,就越容易被人模仿。
  还有一种可能性,贾跃亭平时签名并不是YT Jia,所以他才拿签名这一点来反驳。但这种驳斥从法律上来说有点外行,他的说法并不成立。
  新浪科技:此类不可撤销信托主要是用于什么目的?
  李晓薇律师:建立不可撤销信托是一种比较高阶的资产规划,主要有两个作用。第一是资产保护。有些客户从事的行业风险较大,比如医生,有可能会面临非常大额的法律诉讼和索赔,即使买了大额的失职保险往往也不够赔付。通过建立不可撤销信托,预先隔离一部分资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未来的诉讼索赔影响到这些资产。
  第二是降低或规避遗产税。2017年美国联邦遗产税个人免税额是549万美元,超过这个金额的赠与和继承要征收高达40%的遗产税。如果把一部分资产预先放在不可撤销信托,从总的资产额中分离出去,则可以在一定程上降低或规避遗产税。
  新浪科技:那如果一个客户已经在美国面临着巨额诉讼和债务,他还能建立这种不可撤销信托吗?
  李晓薇律师:不可撤销信托是美国法律认可的非常成熟的资产保护工具。客户任何时候都可以建立不可撤销信托,建立信托这个行为本身是没有限制的。当然,如果建立信托的时间点是在个人负债累累、被债权人追讨之后,那么欺诈性资产转移的嫌疑就非常大,若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这部分资产,法院很可能判定债权人胜诉。如果是在之前,则债权人的诉求就会薄弱很多。
  新浪科技:贾跃亭在美国应该没有巨额债务。但他的乐视控股在国内已经欠下巨额债务,又被列为了失信人名单,如果他现在真的在美国成立不可撤销信托保全自己资产,中国的债权人可以来美国起诉吗?
  李晓薇律师:从法律上来说,贾跃亭有权在任何时候建立此类信托。我们分两种情况分析。第一种情况,假如中国债权人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认可,但具体要对贾跃亭在美国的资产进行执行,那这非常困难。因为中国和美国法律体系存在着巨大差异,美国法院尤其质疑中国法院判决过程中的“正当程序“(due process)和”公正审判“(impartial trial),所以要让美国法院认可和执行中国法院的判决,存在着很多障碍。
  第二种情况,假如中国债权人来美国起诉贾跃亭,但他们之间的债务纠纷却大多数都发生在中国,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这会给美国法院带来很大的麻烦,因为他们不了解中国法律,不能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判决。美国法院甚至都不会接收这样的诉讼。
  新浪科技:那简单地说,如果一个人在中国负债累累,但在美国留了不少资产,中国债权人也很难对这些资产采取什么行动?
  李晓薇律师:是的,很难。这种跨国的经济纠纷,因为美国和中国的法律体系差异,我只能说要具体执行起来会非常非常困难。
  新浪科技:话题回到文件上。如果这份曝光的信托草稿属实,泄密的律所和提供文件的所谓“律师助理”会面临哪些风险?
  李晓薇律师:假设这份文件是真的,那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律师协调查发现律师事务所没有管理好雇员导致泄露客户信息,这家律所的责任律师可能会被暂停甚至吊销执照。根据加州的法律,律所对客户有非常严格的保密义务,绝对不能泄密。哪怕是政府机构的要求,我们律师都不能披露客户信息。
  新浪科技:爆料者自己介绍称,贾跃亭找了很多律师事务所咨询此类信托,其中一家的律师助理向他提供了这份文件。
  李晓薇律师:无论贾跃亭只是找这家律所咨询,还是正式聘用律所成立信托,律所都有为他保密的义务。
  新浪科技:贾跃亭已经表示要对爆料者顾颖琼提起诉讼。但顾颖琼却对媒体表示,不认为贾跃亭可以在中国或者美国起诉他,这涉及到不同的管辖地问题。你怎样看这个问题?他的博客简介显示,顾颖琼应该身在美国西雅图。
  李晓薇律师:中国会怎样起诉,我不太了解,只谈美国这边。这位爆料人是在中国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但是他发布内容的行为却是发生在美国,而且顾颖琼本人也居住在美国的华盛顿州。贾跃亭完全可以在美国华盛顿州的联邦法庭对她提起诽谤诉讼。当然,因为顾颖琼发布的内容是中文的,贾跃亭方面需要对顾颖琼发布的内容进行认证翻译,再提交给法庭。
  贾跃亭需要在诉状上声称顾颖琼的信托文件缺乏事实依据,这一点,贾跃亭可以做自己的证人。而顾颖琼如果要反驳则需要提供证明,证明这份信托文件的真实性。
  不过,贾跃亭是个公众人物,美国法律对公众人物和一般人的名誉保护有不同的规定。贾跃亭需要证明顾颖琼存在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他的律师可能需要详细分析顾颖琼诸多关于贾跃亭的文章来证明实际恶意。这样的一个案子拖很久才有判决也是很正常的。
  新浪科技:之前顾颖琼曾经爆料贾跃亭在美国以新成立公司的名义购置价值数千万美元的数桩豪宅。他为什么不用个人名义购房,也是进行财产分割和避免遗产税?
  李晓薇律师:有可能。不过,这要分公司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贾跃亭个人在美国存在巨额债务纠纷,这些他通过旗下新成立公司持有的地产也会受到波及。他在中国存在巨额债务,我之前已经分析过了,中国债权人要在美国追讨执行,会非常困难。
  我不清楚贾跃亭有没有绿卡,如果他没有绿卡,那作为外国人身份的遗产税免税额很低。他以公司名义购置房产,而且结构设置得好,是可以达到避免遗产税的目的。不过,这其中存在一些比较复杂和专业的操作。
  新浪科技:顾颖琼还爆料贾跃亭正在申请美国绿卡。如果一个人在中国背负巨额债务诉讼,并且正在被中国证监会调查,这会影响到他申请美国绿卡吗?
  李晓薇律师:这个不能一概而论。绿卡的审核,是有相关的标准要求,但也是移民局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来决定。如果只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导致企业负债,那或许并不会有严重问题。但如果是有被认定存在欺诈等刑事犯罪行为,那肯定会对绿卡申请带来影响。当然,这些都是移民局来判定的。

加州睿骋律师事务 rui attorneys 位于美国加州硅谷中心 downtown San Jose,事务主要从事公司法、地产法、财产遗产法、税法以及国际税法等领域。

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

关于遗产税的几个简单问答

遗产税是邦税是州税?
在美国遗产税和其他税种一样,一般分为联邦和州两个部分。但是很多美国的州是没有州遗产税的,比如加州,所以在这些州,我们做遗产税的规划一般指的就是联邦遗产税的规划。在有州遗产税的州,客户还要咨询律师做好州遗产税的规划。

美国联邦遗产税的免税额是多少呢?
2017年,美国联邦遗产税的个人免税额达到549万,如果是夫妻,夫妻二人一共有近1100万的免税额。需要注意的是,美国联邦遗产税的免税额每年都是浮动的,一般是根据通货膨胀来调整,但是也不排除因为政策的改变出现巨大的调整。例如,在2010年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遗产税的免税额也就只有100万而已,但2011年以后则调整为500万或以上。由此可见,遗产税的规划和计划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客户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政策的改变适时作出一些调整。

遗产税和赠与税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们在咨询中发现很多客户都搞不清楚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关系。美国基本上是一个遗产税与赠与税统一的制度,这样说比较抽象,我觉得还是举例说明比较好。在2017年,个人赠与税的免税额为$14,000。这个赠与税免税额的意思不是说如果超过了$14,000的赠与你就一定要缴税,而是说,如果赠与超过了$14,000,那么超过$14,000的数额就要算到你的总的遗产税的免税额里了。例如,A先生在20171月给了他女儿$54,000的现金,A先生除此之外没有做过任何其他赠与。20173A先生去世,那么他的遗产税免税额就只有545万,而不是549万,因为在2017A先生赠与给女儿的$54,000现金中有$14,000是免除赠与税的,而剩下的$40,000在要算在A先生总的”life time”的免税额和他去世之后的遗产税免税额内的。

遗产税的税率有多少呢?
目前联邦遗产税的税率高达40%,由此可见,做好遗产税的规划对于财富的传承至关重要。而遗产税是完全可以通过律师专业和精密的规划避免的。

遗产税离我们到底有多远?
很多人认为,现在遗产税的免税额这么高,我们普通人并不需要考虑遗产税的问题。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首先,遗产税的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有可能有很大的改变,2010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我们事务所做财产规划的客户,我们都会为大家实时观测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如果会影响到客户的规划,我们会随时跟客户沟通联系。其次,有很多我们的“隐形资产”常常被我们忽略。比如说,如果你买了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的保额是要算在总的资产额内的,除非你做了其他另外的规划安排。再比如,你的房子的市场价格有可能升值的很快,已经远远超过了你的购买价格。在旧金山湾区,因为房地产价格高、人均收入高、高资产净值的移民人数众多,遗产税离我们并不遥远。

最后有什么想提醒所有大家的?

有两点要提醒大家。第一,上述的很多分析,包括免税额的概述,只是针对于美国公民或者美国绿卡所有者。对于非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规划会更为复杂,而且有完全不同的规则。特别提醒非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以及不打算长期定居在美国的人士,在美国购置任何资产之前,建议一定要向专业律师咨询。第二,在你作出任何赠与、接受任何赠与以及改变房地产的产权(给子女、父母、隔代赠与甚至是有无美国身份配偶之间的赠与),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在实践当中,我们遇到过太多的案例,客户没有考虑全面赠与的实际税务或者税基的影响,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失。我们事务所的Michael Lee律师曾经在国税局法务部工作,长期为我们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做遗产税、高阶信托和财富传承方面的规划,我们会结合每一个客户的不同情况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为大家作出最好的规划。

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

为您的房屋加建、改建和装修寻找合适的Contractor

加州的夏季炎干旱,却也正是广大屋主做房屋加建、改建和装修的火热季节。今天,睿骋律师事务所就为广大屋主支几招,教您如何选择合适的Contractor,降低今后产生纠纷的危险以及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 联系Contractor提供的referrals
在您的朋友或者家人把某位Contractor 介绍给您时,您可以问这位Contractor要一下他之前工程项目的referrals。您可以给referrals打电话,具体询问一下这位Contractor给他们做工程的过程以及对这位Contractor是否满意。您可能会怀疑Contractor提供的referrals也多半会说这个Contractor的好话,否则他也不会给您提供这些referrals给您。但是您还是会从和这些referrals的谈话中获取很多有价值的信息来判断这个Contractor的做事风格、专业程度以及和您是否是一个good match

2. 查看Contractor的执照
凡是超过$500的工程项目必须要有执照的Contractor才可以承接。雇佣没有执照的Contractor,除了要承担Contractor没有资质工程质量没有保证的风险外,您还可能承担其他的一些风险。比如,没有执照的Contractor没有在CSLB (California State Licensing Board,专门规制Contractors的执照委员会)注册,也没有购买Bond,所以如果Contractor违反法律对屋主造成损失屋主很难拿到任何赔偿,除非到民事法院诉讼。而在民事诉讼的时候,如果不清楚对方的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财产情况,无疑增加了诉讼难度。再比如,如果没有执照的Contractor雇佣工人给您家的工程项目做工,工人在做工时发生了事故受伤,受伤工人有可能会把您告上法庭,您有可能要承担责任。因为如果Contractor没有执照,您可能与受伤工人发生直接的雇佣关系。相比之下,如果Contractor有执照,您为自己辩护的可能性则大大增加。

3. 确认Contractor购买了劳工保险
如果Contractor有工人,他则必须要给他的工人购买劳工保险,这是法律的要求。Contractor和建筑行业属于高危行业,购买劳工保险一般价格比较高,所以很多Contractor为了节省成本就不给自己的工人买劳工保险,这是违法的行为。对于屋主来说,这也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一旦工人在您的工程项目上发生了事故受了伤,如果有劳工保险,保险公司会直接介入解决,但如果没有劳工保险,工人也可能把您一并告上法庭,到时候您会陷入被告的麻烦,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为自己辩护。

4. 签订规范的合同
房屋加建、改建和装修的合同一般都由Contractor提供。但我们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发现很多Contractor提供的合同都不规范,不能保护屋主的权益。最基本的,合同上应该规定好总的价格,工程项目包含的范围、进程以及阶段性付款的内容(progressive payments)。另外,在工程项目进行的过程中会经常出现“Change Order”的情况,所有的 “Change Order”一定要有书面协议,不可以只是口头上的君子协定,很多的纠纷都是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双方各执一词而引起的。

关于屋主如何在房屋加建、改建和装修的过程中保护自己以及其他的注意事项,我们将在今后的文章中继续给大家介绍,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

Disclaimer: The Contents of this article are intended to convey general information only and not to provide legal advice or opinions.


加州睿骋律师事务所 rui attorneys 位于美国加州硅谷中心 downtown San Jose,事务所主要从事公司法、地产法、财产遗产法、税法以及国际税法等领域。

Michael Lee 律师 睿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Michael Lee律师曾经效力于美国国税局的法务部、美国联邦检查机关以及美国联邦法院,他对美国的政府部门运作以及法院都非常了解和熟悉。他的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公司商业法、个人财产遗产法和税法等。在公司商业法方面,他非常擅长帮助企业建立符合美国法律规定、节税省税的公司结构,以及帮助企业规避各项法律风险。在个人财产规划方面,他熟知国际税法以及充分了解国际人士财产规划的特殊性,尤其擅长为同时拥有海外资产和美国资产的客户做登陆美国前的财产税务规划以及登陆后的资产总体规划和税务分析。

Xiaowei Li 律师 睿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Xiaowei Li律师曾经多年服务于美国的跨国企业公司,对美国公司法以及企业运作、合同签订等企业日常问题有非常专业的见解。她长期为美国加州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帮助这些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降低法律风险以及服实际困难,涉及公司法、劳工法、合同法、商业法等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她主要的企业客户包括建筑开发商、建材公司、地产公司、财务贸易公司、高科技公司、餐厅和Cafe、医生诊所等。

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

加州劳工法系列之一:员工有查看员工档案和工资记录的权利

在我所代理一些雇主理他工的纠纷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小雇主对于加州劳工法中关于企业主员工档案和工资记录的要求所知甚少,甚至因为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了处罚,所以在这里想给各位加州雇主简单讲解一下员工这两方面的权利。

所有在职员工和已离职员工都有查看自己表现或者其他员工抱怨、控诉自己的档案的权利。员工离职以后,雇主不得立即销毁员工档案,而是至少要保留员工档案三年。员工向雇主提出查看的书面申请后三十天内,雇主必须允许员工查看档案。如果员工想要复印自己的档案,雇主必须同意,但员工要支付复印档案的费用。

有一些档案不在员工可以查看的范围内,雇主可以拒绝员工的查看要求。比如说,在员工申请工作阶段雇主联系员工之前的工作单位得到了一些reference,员工没有拿到这些reference的权利。再比如,如果员工涉及到一些刑事调查,这些刑事调查记录不在员工可以查看的范围。另外,如果员工已经因违反劳工法将雇主告上法庭,员工则没有在诉讼期间查看档案的权利,则需要通过法庭的证据发现程序(Discovery)才可以获取档案。

在职员工和已离职员工都有查看自己工资记录的权利。根据加州劳工法的要求,雇主每个月至少要给员工发两次工资。雇主在支付员工工资的同时,必须给员工提供详细的工资记录,其中包括员工工资的小时数、每小时薪资、总工资、各项联邦和州的扣额以及净收入等。如果雇主没有给员工提供按照法律有求的工资记录,雇主要接受罚款。

员工当然也有查看自己工资记录的权利。员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向雇主提出查看要求,一旦员工提出查看要求,雇主必须在21天内满足员工的要求,允许员工产看工资记录。


另外,如果雇主没有员工的工资记录以及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支付各项就业税(Employment Tax),加州的就业发展部(EDD)很可能对雇主个人追责和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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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睿骋律师事务所 rui attorneys 位于美国加州硅谷中心 downtown San Jose,事务所主要从事公司法、地产法、财产遗产法、税法以及国际税法等领域。

Michael Lee 律师 睿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Michael Lee律师曾经效力于美国国税局的法务部、美国联邦检查机关以及美国联邦法院,他对美国的政府部门运作以及法院都非常了解和熟悉。他的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公司商业法、个人财产遗产法和税法等。在公司商业法方面,他非常擅长帮助企业建立符合美国法律规定、节税省税的公司结构,以及帮助企业规避各项法律风险。在个人财产规划方面,他熟知国际税法以及充分了解国际人士财产规划的特殊性,尤其擅长为同时拥有海外资产和美国资产的客户做登陆美国前的财产税务规划以及登陆后的资产总体规划和税务分析。

Xiaowei Li 律师 睿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Xiaowei Li律师曾经多年服务于美国的跨国企业公司,对美国公司法以及企业运作、合同签订等企业日常问题有非常专业的见解。她长期为美国加州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帮助这些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降低法律风险以及服实际困难,涉及公司法、劳工法、合同法、商业法等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她主要的企业客户包括建筑开发商、建材公司、地产公司、财务贸易公司、高科技公司、餐厅和Cafe、医生诊所等。

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

“英达事件”之启示

“英达事件”得到了有意移居美国或者在美国投资置业人士的广泛关注,今早已经收到数条信息、电话和邮件,大家普遍问的问题是:英达的行为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不就是在美国多存了几笔钱吗?钱的来源又不是非法......

下午抽了点时间看了美国司法部发布的案件综述,可以简单给大家讲解一下。英达此次被指控的主要是故意structure自己的银行交易来逃避美国“金融机构要申报超过1万美金以上的现金交易”的法律。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所有的金融机构对于1万美金以上的现金交易要向政府file“现金交易报告”。这项法律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和控制洗黑钱的行为,杜绝犯罪分子藏匿非法收入。英达和太太在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之间把总计46万4千4百44元美金分50笔、每笔交易为1万元或以下的金额存入他们分散在4个银行的6个账户。美国检查机关认为英达逃避上述法律的意图非常明显,因为这些存款交易经常发生在同一天在不同的银行,或者是发生在相继的天数在相同或者不同的银行。即使英达可以证明其所有的存款都为合法来源,但他的行为仍然违反了联邦法律,为刑事犯罪。

英达一定是从他对美国法律一知半解的朋友或者从学艺不精的所谓“专业人士”那里得到了错误的信息,以为耍一点小聪明就可以逃避金融机构的申报,从而隐藏自己的资产。或者说可能英达自己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身旁的朋友支了个招,英达自己也觉得make sense,就照做了。殊不知美国政府最痛恨的行为就是明知故犯,尤其是意图如此明显的“明知故犯”。英达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为了逃避牢狱之灾和可能更加严格的处罚,英达同意接受17万5千9百38元美金的民事惩罚,而且同意上缴美国国税局11万3千1百95美金的欠税和罚款。

生活在美国,还是要遵法守法。如果你在做一些交易行为时有所顾虑,还是要请教真正的专业人士做精密的规划和打算。美国的法律,绝不是耍一点中国式小聪明就可以击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