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

“英达事件”之启示

“英达事件”得到了有意移居美国或者在美国投资置业人士的广泛关注,今早已经收到数条信息、电话和邮件,大家普遍问的问题是:英达的行为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不就是在美国多存了几笔钱吗?钱的来源又不是非法......

下午抽了点时间看了美国司法部发布的案件综述,可以简单给大家讲解一下。英达此次被指控的主要是故意structure自己的银行交易来逃避美国“金融机构要申报超过1万美金以上的现金交易”的法律。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所有的金融机构对于1万美金以上的现金交易要向政府file“现金交易报告”。这项法律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和控制洗黑钱的行为,杜绝犯罪分子藏匿非法收入。英达和太太在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之间把总计46万4千4百44元美金分50笔、每笔交易为1万元或以下的金额存入他们分散在4个银行的6个账户。美国检查机关认为英达逃避上述法律的意图非常明显,因为这些存款交易经常发生在同一天在不同的银行,或者是发生在相继的天数在相同或者不同的银行。即使英达可以证明其所有的存款都为合法来源,但他的行为仍然违反了联邦法律,为刑事犯罪。

英达一定是从他对美国法律一知半解的朋友或者从学艺不精的所谓“专业人士”那里得到了错误的信息,以为耍一点小聪明就可以逃避金融机构的申报,从而隐藏自己的资产。或者说可能英达自己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身旁的朋友支了个招,英达自己也觉得make sense,就照做了。殊不知美国政府最痛恨的行为就是明知故犯,尤其是意图如此明显的“明知故犯”。英达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为了逃避牢狱之灾和可能更加严格的处罚,英达同意接受17万5千9百38元美金的民事惩罚,而且同意上缴美国国税局11万3千1百95美金的欠税和罚款。

生活在美国,还是要遵法守法。如果你在做一些交易行为时有所顾虑,还是要请教真正的专业人士做精密的规划和打算。美国的法律,绝不是耍一点中国式小聪明就可以击溃的。

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

听专业律师讲解财产保护、年底税务规划以及Private Foundations (私人基金)

树立资产保护的正确观念
资产保护的目的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保护您的资产免受债权人的追讨,而并不是您用来藏匿财产或者逃避税收的手段。树立正确的资产保护观念,建立合理、合法的结构(例如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等)来保护个人资产,一直是我们事务所倡导的方式。

加州法律里规定了哪些资产可以免受债权人的追讨?
加州法律本身给予了一部分资产一定程度上的保护。比如说,根据Homestead Exemption, 您的住房可能有$75,000 - $175,000不等的免受债权人追讨的exemption。但问题是,旧金山湾区寸土寸金,即使是$175,000的exemption也并不能实质性地保护您的住房。再比如说,部分退休计划("ERISA" Plans) 一般来说可以免受债权人的追讨,而一些私人的退休计划(例如“IRA”)被保护的程度就非常有限了。在您的资产遭遇债权人的追讨危机时,还是需要请教专业律师。

Community Property和资产保护
有些人认为,如果资产的title为配偶一方的名字,当另外一方拖欠外债时,这部分的资产可以免受债权人的追讨。事实上,如果资产为community property, 即夫妻共同资产,即使只有一个配偶的名字在title上,债权人也是可以追讨全部资产的,而并不是像很多人理解的不能追讨这部分资产或者只能追讨这部分资产的一半。注意:很多情况下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也会累及婚后的共同资产。

资产保护和建立公司
很多人认为建立了公司之后债权人就不能追讨个人财产了。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首先,建立公司要看建立的是哪一类公司,LLC、LP、Corporation都有不同的法律对待。其次,建立公司不止是去加州政府注册这么简单,公司建立以后,您还要尊重公司的formality (形式) 的要求,严格地分割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否则法院很可能判定公司成立无效,让您的个人资产为公司责任买单。

资产保护和信托
一般的 Revocable Living Trust (可撤销生前信托) 是没有资产保护的作用的,只有特殊的一些信托形式才可以起到资产保护的作用,具体要请教专业律师。当然这并不是说一般的可撤销生前信托就没有任何意义,事实上,它仍然是我们事务所最常为客户建立的一类信托。这类信托最重要的意义就是避免Probate (遗产认证程序)。遗产认证程序有公开、耗时长、费用高等缺点,所以对于大部分的客户而言能避免则应该避免。

慈善信托有什么用途?
慈善信托是不可撤销信托的一类,一般用于处理大幅度升值的资产。增值税的税率可以高达20%,以较低价格购入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在变卖时,因为升值幅度太多要缴纳非常多的税款。但根据国税局的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资产持有者可以通过建立慈善信托的形式延迟缴纳增值税,并承诺在身故后把小部分资产捐献给自己指定的慈善机构

您适合成立Private Foundations (私人基金)吗?
因为私人基金在税务上的减免和优惠,很多人试图通过建立私人基金来达到减税的目的。减税的目的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建立私人基金的目的仅仅是减税,而没有任何的“慈善”目的,也没有任何实质性打算来做任何慈善工作,私人基金可能并不是合适的选择。另外,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您的情况是否适合建立私人基金只有和税务律师和会计师详谈后才能做出正确的规划。

私人基金需“谨慎运行”
私人基金一旦建立,就需要严格遵守国税局和Franchise Tax Board等税务机构的规定来运行,否则会被税务机构audit甚至遭受严重的处罚。特别要指出的是,私人基金一定要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定,以及做好全面和详细的record-keeping (记录)。在填报税表"990-PF"时,要做到内容详尽,否则很容易被税务机构audit。如果被audit,应该咨询税务律师和做充足 defense (申辩和抗辩)的准备。

年末岁尾的税务计划
年末岁尾,很多人都在考虑一些延税、减税计划。我们事务所长期帮助被税务机构audit的客户做申辩和抗辩,欢迎大家11/6周日下午2点参加我们举办的讲座,我们的税务律师会在现场和大家分享一些常见的延税和减税计划误区,帮助大家建立正确的税务规划。

rui attorneys 加州睿骋律师事务所位于硅谷中心Downtown San Jose,事务所主要从事公司法、地产法、遗产法、税法以及民商事诉讼。事务合伙人曾经为美国联邦法院以及检查机关、国稅局法务部效力,现为旧金山湾区多家中小企业和机构的法律顾问,并经常被一些行业组织和机构(如圣克拉拉县法务人员协会、圣荷西市服务人员工会等)邀请举办讲座。

2016年3月7日星期一

微信大战引发的关于律师与客户关系之联想

最近湾区微信各大群组里面充斥着一位律师和一个客户的大战,几位朋友专门联系我问我对该事件的看法:第一,我personally不认识该律师;因为不做H1b类移民案件,也没有和该律师因为案件有过接触或从其他客户那里听过对该律师代理案件的反馈。第二,该律师有纽约州的律师执照,有纽约州执照而没有加州执照的律师是可以在只涉及到联邦法的范围内接受移民案件的,因为美国移民法大体上来说为联邦法。但没有加州执照的律师不能够practice州法,例如帮助客户建公司或者做遗产规划等,都是违规操作的,因为公司法和遗产遗嘱法属于州法的范畴。第三,律师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服务关系,律师收了客户的律师费当然要尽力为客户办案,我们所了解的华人律师当中的确有拿钱不办事儿、收了钱就联系不到人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最差的律师不是水平差,而是人品差。但有小部分华人客户的确也很不reasonable。律师行业和大部分服务行业一样,讲究的是时间成本,律师费和律师在案件上花费的时间一般成正比。律师如果预见到客户支付的律师费不能cover自己的时间成本,则不应该接受客户交纳的“便宜”的律师费却不办事儿,而应该向客户提出收取“正常”的律师费或者如果客户不愿意交纳则应该直接拒绝接收客户。反之,如果客户只支付很“便宜”的律师费,就不要指望律师会在他的案件里倾注大量的时间。不过客户也要警惕漫天要价和趁人之危的律师,毕竟价格高也不代表质量好,可能更坑人。第四,微信营销是把双刃剑,可以捧人也可以毁人,俗称“传媒的力量。”真正的事实真相恐怕只有当事人双方才清楚明了,但微信里传播的内容不论真实与否却能影响一大批人的决断。加州的华人移民律师较多,再加上一些无律师执照的“服务中心”也在以很低廉的价格做移民、离婚、遗产规划以及公司法等案件,导致行业竞争激烈,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层出不穷,行业内打价格战、刻意抹黑、恶意举报、散播谣言等行为屡见不鲜。真心的希望各位同行可以团结起来,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氛围。

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

三问三答:公司形式、税务申报、遗产规划

1.     Cupertino刘先生:我想要我的business建立一个企业组织形式,应该是建立LLCCorporation呢?如果是建Corporation, 要建立什么类型的Corporation?


建议决定要建立LLC还是Corporation之前一定要和专门做公司法的律师商量,否则如果选择错了实体日后需要更正可能要花更多的金钱,还增添了很多麻烦。首先要考虑的是您的business的性质是什么。一些行业是不能建立LLC的,比如说医生、律师、会计师等,这些行业如果要建立Corporation必须要建立职业公司(Professional Corporation),不能建立为一般的股权公司(General Stock Corporation)。第二,一些行业对LLCCorporation有一些不同的对待和要求。比如说建筑装修行业的Contractors,如果要建立LLC有特殊的Bond的要求($100,000)和责任险的要求 (1 million),而如果建立Corporation就没有这两方面的要求。第三,从法律的层面来说,LLC要比Corporation的形式要求简单很多,比如说,LLC没有定期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要求、无需发行股票等。所以中小企业很多适合做LLC,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四,要从税务的方面考虑,当business的收入比较高时,一般来说建立Corporation会更加省税,但具体数字还是需要和律师和会计师商讨。

2.     San Francisco先生:我是美国绿卡持有者,但在中国大账户金。听FATCA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俗称“肥咖”)过,要求有国外账户的美国公民和居民申报国外的账户和资产,请问是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201317日,FATCA的相关法律定已并生效;201535日,第一批的FATCA 针对2014年度的告已到期。在2015,我们陆续接到一些有国外账户的美国公民或居民在方面的求助,其中一部分的客拿到了他们帐户所在外国行的通知或者美国国税局的通知,要求他国外账户。目前,美国政局已54个国家签订了政府同合作协议,要求外国政府助美国政府定美国公民和居民在美国境外的账户。美国和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合作协议目前也正在洽谈之中,在不久的将来有望通过。在协议通过后,美国公民和居民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银行账户和其它经济利益将会更容易被美国政府监察和查出。如果您的国外账户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申报,一旦被美国国税局审查(audit),您可能面临严重的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后果非常严重。

目前,美国国税局为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申报国外账户和资产的美国公民和居民提供了一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通过这些方案和措施,违反者可以大大降低罚款金额和避免刑事责任。如果您的外国银行账户或其它金融账户有超过一万美金的金额,应当及时和税法方面的专业人士联系。

3.     San Jose胡女士问:我和先生有两个子女,名下有一套房子,大概价值为50万美金,没有其他主要资产,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做遗产规划(Estate Planning)吗? 

这种情况需要做遗产规划。2015年遗产税的个人免税额为543万美金,很多人认为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个人资产额没有达到这个数字就无需做遗产规划,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资产规划不仅适用于高资产额的家庭,也适用于一般的家庭。为什么呢?在加州,如果当事人生前没有做遗产规划,去世时留下多于15万美金的资产(一些资产排除在外,例如人寿保险;但房地产是没有被排除的),当事人的遗产必须经过法庭的遗产认证程序才可以分配给遗嘱中的指定继承人;或者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无遗嘱继承法分配。遗产认证程序一般耗时较长、程序公开、律师费昂贵(由法律规定的一个百分比),所以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个理想的选择。如果当事人生前做好遗产规划,则可以避免这一程序,在当事人去世之后有效率地解决遗产问题。胡女士的房产价值为50万美金,远远超出15万美金,因此,为了避免遗产认证程序,她应该考虑做好遗产规划。


除了避免遗产认证程序之外,遗产规划的好处还包括更清楚地表达当事人的意愿、控制继承人的继承权、分离财产的管理权和继承权等,达到使得当事人的财产合理、顺利地过渡到继承人的目的。

Lee & Li, Attorneys a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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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408) 320-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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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

中国大陆与美国(以加州为例)遗嘱和继承法的两个比较

许多湾区的华人朋友虽然已搬来美国多年,但对法律的理解仍然停留在中国大陆法律的层面,而并不了解美国的法律。在遗嘱和继承法方面,中美两国有着很多根本的不同,接下来就为大家列举两例,帮助大家了解一下两国遗嘱和继承法方面的不同。另外,因为美国遗嘱继承法为州法,而各个州法律不同,所以只能以加州为例来与中国大陆法律进行对比。

法律认可的遗嘱形式
在中国大陆,有效的遗嘱形式可以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订立并公证了遗嘱,日后若想改变遗嘱内容,只能到公证处去更改遗嘱,而不能通过其他的遗嘱形式更改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危急”情况解除后,当事人必须采用其它有效形式订立遗嘱。

在加州,法律认可的遗嘱形式主要有两类。第一类,也是最常见的一类,为打印并有见证人的遗嘱。这类遗嘱必须要有两个见证人同时在场,同时见证立遗嘱人的签名。第二类为手写遗嘱。美国的很多的州已经不承认手写遗嘱,但加州是承认手写遗嘱的。手写遗嘱需要遗嘱所有的重要部分都为手写,而不能部分手写,部分打印。手写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

由此看来,在加州,遗嘱是不需要公证而产生法律效力的。实际操作中,公证遗嘱常常因为缺少一个见证人而失去法律效力(公证人只能算作一个见证人)。另外,加州是不承认他人代书的遗嘱或者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该避免订立这样的遗嘱。

无遗嘱继承的分配
无论在中国大陆还是加州,如果当事人订立了有效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在其过世之后会按照当事人的遗嘱来分配。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订立有效遗嘱,则要按照无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来分配。

在中国大陆,无遗嘱继承又称法定继承。在当事人过世后,当事人的所有个人财产和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进入法定继承(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归配偶所有)。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举例来说,如果丈夫过世,身后留下丈夫的父母、妻子以及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丈夫有10万元的存款为婚前个人财产,一栋房子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妻子会自动取得这栋房子的1/2所有权,而10万元的存款和另外1/2的房屋所有权则进入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因为丈夫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此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继承权。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丈夫的父亲、母亲、女儿、儿子以及妻子共5人要平均分配丈夫的10万元存款和1/2房屋所有权。因此在法定继承中,以上无人每人将得到2万元现金以及1/10的房屋所有权。因为妻子已经自动获得1/2的房屋所有权,所以妻子一共将拥有3/5的房屋所有权。

中国大陆的法定继承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另外,分配财产时,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加州,在当事人过世后,当事人的遗产会被分成两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两类财产的无遗嘱继承分配有着根本不同。如果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配偶有全部的继承权;如果遗产为个人财产,则要按照复杂的法律规定的形式分配,这里就不一一概述。比如,在上面的例子当中,丈夫过世后,妻子将拥有二人共同拥有的这栋房子的100%全部所有权。而丈夫的个人财产10万元存款,则由妻子、女儿和儿子均分,每人各占1/3。丈夫的父母将不会得到任何财产。

另外,加州的无遗嘱继承并没有类似的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成为继承人的规定。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也没有“可以多分”的规定。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也没有“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想让这些人拥有继承权或者不同等的继承份额,必须要通过订立有效遗嘱才能实现。

结论

由此可见,不论是在中国大陆还是美国加州,如果想要自己毕生的奋斗所得、财产遗产过继到我们关爱的人的手上,还是应该在我们生前做好遗产安排和规划才最为稳妥,而不是要倚靠无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因为很多时候,无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并不符合我们的实际状况,会得到我们不想达到的结果。在中国大陆,遗产的安排主要是通过遗嘱来实现的;而在加州,除了遗嘱之外,还要辅之以信托才算完整的遗产规划。另外,订立遗嘱时,要注意遵循法律的规定,否则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遗产还是要按照无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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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餐饮业主的四个法律须知

餐饮业主注意了:在加州开设餐馆,如果不懂法律或者触犯法律,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和被追讨民事赔偿,甚至遭受刑事惩处和罚金,给餐馆经营带来致命打击。那么有哪些重要法律是餐饮业主必须要知道和了解的呢?

建立公司或其他企业组织形式
餐饮业主要为自己的餐厅(或者cafe)建立一个公司或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正确的公司和企业组织形式可以避免个人财产受到公司责任的牵连;另一方面,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一起开建餐厅,讲明合伙人间利益和损失的分配以及各项权利以及义务非常重要。

特别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建立公司或企业组织只需要在加州政府登记注册就可以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在政府登记注册后,餐饮业主还要制作公司或者企业组织的其它法律文件(比如说,公司要制作公司章程和发行股票,LLC要制作运作协议等)。公司或企业组织在运营过程中还要尊重其形式(例如建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制作会议记录等)。如果餐饮业主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制作法律文件或者运营,在纠纷发生时,法院可以“揭开公司的面纱,” 认定公司和企业组织只是一个“假的”掩盖餐饮业主个人责任的实体,判定餐饮业主的个人财产为公司责任买单。

另外,如果合伙人之间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在纠纷发生时,非常难确认合伙人之间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无疑增加了诉讼成本和时间,因此建议合伙人之间一定要订立协议来避免纠纷的发生以及降低诉讼成本。


正确签订租约
餐饮业主在签订商业租约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房东提供的商业租约,并且要注意不要掉进租约陷阱。尤其是,有些租约可能规定的基本租金(base rent)很低,但公共区域的维护费用(CAM)却很高,所以其实每月要缴纳的总的费用很高。在签订租约之前,要清楚租用空间每个月大概需要缴纳的CAM费用,必要时可以向房东询问租用空间的CAM历史。

商业租约的行业规则为,房东一般要给租户1-3个月的fixturization period,在这1-3个月当中,餐饮业主可以装修和准备租用空间,但不用缴纳房租。如果房东提供的租约里面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餐饮业主可以和房东商议,为自己争取该项权利。

房东一般会要求餐饮业主签订三年以上的长期约,如果违约餐饮业主要承担不小的经济损失,所以签订租约之前一定要慎重,最好请专业人士帮忙审阅。

熟悉雇佣法
餐饮业主需要雇佣厨师、服务员等各类雇员,所以餐饮业主一定要了解并遵守加州雇佣法的各项规定。最基本的,餐馆业主要为员工提供详细的工资单,每月至少两次发放工资,遵守联邦、州和城市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员工超时工作1.5倍或者2倍的工资,提供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吃饭时间和假期。餐饮业主不能给员工发放1099表格,把员工当作独立合同人(Independant Contractor)对待。独立合同人的工作时间以及地点不受雇主的限制,只要把工作项目完成即可。一般餐厅雇佣的厨师、服务员等员工不符合这些特性,因此不能作为独立合同人来对待。

按照法律要求,餐饮业主还要给所有的员工购买劳工保险。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者死亡,保险公司会负责所有的诉讼和赔偿,而餐饮业主不会被起诉和追讨赔偿。考虑到美国侵权法的赔偿经常动辄千百万美金以及昂贵的诉讼成本,购买劳工保险是保护餐饮业主权益的不二之选。

了解残疾人保护法案

餐饮业主要按照美国和加州的残疾人保护法整改或拆除违规建筑物。停车位、入口、走道空间、服务柜台、卫生间等都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会被残疾人起诉并追讨赔偿。建议餐饮业主最好请专业的注册专家(Certified Access Specialist)来对餐厅所在楼房空间做一下评估,尤其是老旧空间。专家评估后,如果需要整改或者拆建,部分或全部支付的整改或拆建费用可以用来抵税和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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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

拥有房产?您要懂得的法律和制定的规划

Laws You Need to Know and Planning You Need to Do When You Own a Real Property 
拥有房产?您要懂得的法律和制定的规划 

华人热衷于在美国做房地产买卖和投资。无论您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拥有土地或房屋
拥有住宅或商业地产
拥有一套或多套房产
拥有自住屋或出租屋

您都需要了解美国和加州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否则可能给您带来不必要麻烦和财产损失。 比如说,您知道: 
房地产交易时可能不⼩心违反买卖合同而欠下巨额赔偿吗?
如果跟别⼈合伙做地产开发和炒房该怎样保护⾃己的财产不受连带责任牵连呢?
持有美国护照(或绿卡)的人和外国人要做不同的财产和遗产税规划吗?
转卖和变现升值房产要做资本利得税规划否则就可能交付重税吗?

更多问题,请来参加10月24日星期六硅谷Lee & Li 律师事务所举办的讲座,为您解答围绕房地产的各类法律问题。请加入我们的微信群,稍后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的讲座信息。